一、申請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專職從事律師職業;
2.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3.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
(二)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設立人符合條件
2.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律師事務所的住所應當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關規定。
3.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二、辦理指南:
步驟(一)進行律師事務所名稱預核準
1、參照名稱預核準程序中要求的各項材料
步驟(二)提交設所申請材料(無特殊說明的均為一份):
1、設立申請書;
2、律師事務所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3、符合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規定的律師事務所章程(設立人應在每頁上簽字);
4、設立人的資質材料:設立人簡歷表(附件下載);設立人承諾書;設立人與原所解除聘用關系和原所出具的結清財務,業務、卷宗交清的證明;人事關系委托存放證明;原是合伙人的須提供退伙證明。
7、住所證明(住所應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用房的應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用房的,應提交房屋租賃合同書、產權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
8、資產證明(在法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以實物方式出資的,應提供有效的權屬證明和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9、省轄市市司法局出具的設立人三年內未受過停業執業處罰的證明;
10、《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下載)
注意:在我省以外地區執業的律師申請在我省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應首先辦理調檔手續;
三、注意事項:
1、根據省司法廳和南通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需要,須提供全部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格式為PDF),掃描件標注對應的名稱,初審過后,在江蘇律師服務平臺進行報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并逐級審批,網上申報材料必須與紙質材料完全一致。
2、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按順序排列,需提供復印件的,統一采用A4紙復印,并提供原件備核對。通過縣(市)區統一上報的材料,同樣需提供原件核對或者由縣(市)區司法局在復印件上加蓋核對無異章后上報。
聯系處室:行政服務處
辦理地點:南通市政務中心(工農南路150號)司法局窗口A72
咨詢電話:0513-5900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