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第四條規定,保險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單并收取了保險費,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符合承保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但應當退還已經收取的保險費。 保險人主張不符合承保條件的,應承擔舉證責任。